11月18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了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典型案例通报会,最近城市管理部门认真调查了私人挖掘道路工程、包围不建设、包围大建设等问题。仅仅3周,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就检查了围栏施工现场3694处(一),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633处(一)围栏施工现场要求整改,对160处(一)围栏施工现场发出命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29处(一)包围施工现场强制停止整改,暂时扣除9处(一)包围施工现场相关施工器材,立案调查19件(处)。共立案处置工地违法案件40多件(起),行政处罚24万多元。
案例1:未央一公司擅自占领围栏施工被罚款5000元。
3月21日,未央区城管执法人员巡逻永祥路时,陕西某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占有城市道路围栏工程。根据《西安市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命令其期限修正,补充非法占有期间的道路占有费。经法制审查,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陕西某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执法决定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缴纳罚款,纠正违法行为,支付道路占有费,事件结束。
案例2:蔬菜店沿街施工未被处罚3000元。
4月27日,未央区城管执法人员巡逻凤城五路时,发现某丰农场生鲜蔬菜店沿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围栏。根据《西安市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命令该店改正沿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围栏的行为,罚款3000元,依法向行政相关人员发出《行政处罚预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店对行政决定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缴纳罚款,事件处理完毕。

案例3:沥桥一工地无围栏施工被罚款2000元。
6月30日,巴桥区城管执法人员巡逻红旗街时,陕西省某工程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水泥厂红旗商贸区旧住宅挖掘路面施工,施工现场无围栏,车辆未清洗带泥。根据《西安市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某工程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决定处罚2000元。立即,执法人员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预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对行政决定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缴纳罚款,自觉纠正违规行为,事件结束。
案例4:沥桥一公司擅自占领围栏被罚款5000元。
5月14日,沥桥区城管执法队员在纺西街巡逻时,发现某海东城职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有市政道路设置围栏,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58条的规定。经法制审查,对某海东城职业有限公司作出处罚5000元的决定,相继发出《行政处罚预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人员对处罚决定没有异议,自行缴纳罚款,纠正违反行为,事件结束。
案例5:长安一公司沿街施工未被处罚3000元。
8月24日,长安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巡逻中发现陕西省某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郭杜北街人行道上铺设电缆管道施工,超出范围。该公司沿街占道施工未按规定围挡,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容量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制审查后,执法人员向对行政相关人员处罚3000元的《行政处罚预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人员对处罚决定无异议,缴纳罚款,案件结束。

案例6:通信公司施工未受围栏处罚5000元。
7月24日,宇宙基地城管执法人员在宇宙中路检查时,发现某移动全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建设的智能宇宙城试验建设项目,施工已经办理了相关审查手续,但施工时为了方便,没有在人行道上设置围栏和安全警告标志。根据《西安市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经法制审查执法人员相继发出处罚5000元的《行政处罚预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缴纳罚款,事件处理完毕。
案例7:沿街项目未按规定围栏处罚3000元。
4月21日,宇宙基地城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西安某鑫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沿街建设项目工地围栏倾斜,草皮脱落,工地未按规定设置围栏。根据《西安市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命令纠正,处罚人民币3000元行政处罚。相继发出《行政处罚预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事件结束。
案例八:南二环桥下堆放物料未清运被罚2万元。
11月7日,根据监督要求,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三队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南二环西段桃园桥下堆积工程产生的材料和垃圾未清运情况。调查显示,西安某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工程完成后,材料和垃圾没有及时清扫。
经总队法制机构审查,根据《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罚2万元。相继发出《行政处罚预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人员对处罚决定无异议,自行缴纳罚款,清理堆积的施工材料和垃圾,事件结束。